2021年電子渠道個人匯款手續費優惠
條款及細則
1.優惠期由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包含首尾兩日);
2.只適用於透過個人電子銀行轉賬匯款功能匯出款項;
3.優惠項目:匯款至本澳之手續費全免,至本澳以外之手續費免一半;
4.匯款手續費優惠僅限我行收取部分;
5.優惠並不適用於收款銀行、代理銀行和中轉銀行的匯款收取費用;
6.優惠並不適用於更改或取消匯款而產生之有關費用;
7.人民幣匯款扣賬賬戶必須為人民幣賬戶;人民幣匯款累計金額為每日上限8萬元;
8.優惠並不適用於匯款至本澳及本澳以外地區銀行可能因幣種而產生之費用;
9本行保留隨時修改,暫停或取消本優惠或修訂本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毋須事先通知,亦恕不承擔任何有關優惠或條款更改或終止所引起的責任;
10. 如有任何爭議,本行保留最終決定權及解釋權。